香港在海事仲裁有什么优势
国际海事及商业合约普遍拟订英国通俗法为合约的适用法。香港是中国境内唯一行使通俗法制的统领区,对以通俗法解决争议有富厚的知识及履历。
在香港举行的仲裁受香港仲裁条例(第609章)监视及支持,仲裁条例主要凭证团结国树模法写成,并借镜于英国1996年仲裁法。仲裁条例先进、完整、详尽,易于明确。仲裁条例最近举行修订,明确知识产权争议的可仲裁性,允许第三方资助仲裁(third party funding)及与效果有关的收费架构的协议(outcome related fee structure agreement)适用于仲裁。
香港仲裁裁决书可以透过纽约条约在160多个国家执行,也可透过与内地及澳门签署的安排,在内地及澳门执行。
香港仲裁备受国际认可,仲裁及执法效劳蓬勃。
香港处理海事仲裁已有数十年历史。BIMCO于2020年宣布的《BIMCO执法和仲裁条款2020》(BIMCO Law and Arbitration Clause 2020),指定为其中一个仲裁所在。
香港有专门处理海事仲裁的仲裁机构: 香港海事仲裁协会(Hong Kong Maritime Arbitration Group) (“HKMAG”),协会网页: www.hkmag.org.hk 。
内地与香港签署的《关于内地与香港特殊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》,允许经指定的香港仲裁机构治理的仲裁确当事方,向内地法院申请工业、证据及行为保全。HKMAG是该《安排》的其中一间指定的仲裁机构。